2月23日,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征收新华区土地的公告。征收新华区邓官屯、宋家屯、张家坟、刘表庄、小代庄5村土地共37.675公顷(约565.13亩),批准用途为住宅、公共服务与公共管理用地。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确定的征地区片地价标准,邓官屯、宋家屯、张家坟3村土地位于沧州市Ⅲ区片,土地补偿费为178.5万元/公顷;刘表庄、小代庄2村土地位于沧州市Ⅰ区片,土地补偿费为262.5万元/公顷。土地补偿费共8381.8707万元。
公告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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