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从沧政告【2021】200号到沧政告【2021】217一共十七则补偿安置公告,这一批次征地全部在运河区,共计64.8731公顷。
其中涉及小王庄镇的小孔辛庄村、韩家场村、张辛庄村、何辛庄村、大圈村、小圈村、北陈屯7个村。征收土地共41.5217公顷(约622.83亩),开发用途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小孔辛庄、张辛庄、何辛庄、大圈村位于Ⅲ区片,区片价标准为178.5万元/公顷;韩家场村、小圈村位于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217.5万元/公顷;北陈屯村位于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262.5万元/公顷。
南陈屯镇的梁官屯村、大王庄村、刘辛庄村、小朱庄村、刘舒庄村、刘胖庄村、大王庄村7个村。
征收土地共6.1214公顷(约91.82亩),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以及运河区强家坟村、前辛庄小区、南关口小区、张家坟小区。
征收土地共16.3753公顷(约245.63亩),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本次转用收回土地位于运河区第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262.5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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