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沧交告字[2019]18号 经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沧州市国土资源局沧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开发区国土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2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沧交告字[2019]18号
经沧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沧州市国土资源局沧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开发区国土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2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一)KTP-2018-6号宗地位于沧州开发区内,出让地块范围:东至经七街绿化带,西至祝庄子村集体土地,南至兴业路,北至沧州经济开发区国有储备用地;出让面积:73910.195平方米(合110.86亩)。土地用途:商住用地,其中商服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7%-1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商业40年,住宅70年;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不大于1.8,不小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23%;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高于60米,住宅不低于7层,地下不超过-15米(不含地基部分)。有关非经营性公建设施的建设要求、移交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其他规划控制指标及其他设计要求严格按照沧州市城乡规划局批准的“沧规地函字【2018】16号”、沧规函字【2018】138号文件及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的“沧自然资规建函字【2019】12号”文件执行。
该宗地拍卖起叫价为人民币3121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1210万元,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00万元的整倍数。
(二)KTP-2018-9号宗地位于沧州开发区内,出让地块范围:东至开明街,西至河北盛通路面养护有限公司,南至兴业路,北至沧州市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让面积:32765.987平方米(合49.15亩)。土地用途:商住用地,其中商服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7%-15%;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商业40年,住宅70年;主要规划控制指标:容积率不大于1.8,不小于1.5;建筑密度不大于23%;绿地率不小于35%;建筑高度:不高于60米,住宅不低于7层,地下不超过-15米(不含地基部分)。有关非经营性公建设施的建设要求、移交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其他规划控制指标及其他设计要求严格按照沧州市城乡规划局批准的“沧规地函字【2018】16号”、沧规函字【2018】138号文件及沧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的“沧自然资规建函字【2019】12号”文件执行。
该宗地拍卖起叫价为人民币14765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4765万元,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00万元的整倍数。
二、竞买人范围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二)对上述拍卖宗地,法律、法规、国发〔2010〕10号、国土资发〔2010〕151号等文件另有规定以及欠缴土地出让金和不具备申请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竞买。
三、竞价规则
本次拍卖宗地设有保留底价,以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与登记
竞买申请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8日17时,到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F区256号窗口获取本次出让土地拍卖文件(自然人凭身份证、法人凭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向上述窗口提交书面申请(一式二份),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
接受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17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申请资料规范、齐全、具备申请条件的,由交易中心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经开发区国土分局复核通过后,交易中心为竞买申请人发放《竞买通知书》、竞买凭证和竞买标志牌。竞买人资格由沧州开发区土地招拍挂工作委员会在拍卖现场最终复审确定。竞买申请人需持《竞买通知书》、竞买凭证和竞买标志牌参加本次拍卖出让活动。
五、拍卖时间和地点
拍卖时间:2019年6月20日15时30分。
拍卖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八室。
来源: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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