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沧州又一地区大面积征地 开发用途为……
近日,由沧州孟村回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知悉,沧州孟村回族自治县正式发布征地告知书,征收辛店镇王林村0.6492公顷(合9.738亩)土地,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08万元。
征地告知书
辛店镇王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孟村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侧,东至建设用地,西至公路,南至建设用地,北至建设用地的土地,面积约0.6492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商服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沧州市孟村县第III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08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 2、社保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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