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荣盛花语馨苑一期二批项目规划许可
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意见的通知
沧管审字〔2018〕21号
沧州千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为荣盛花语馨苑一期二批项目,包括:2#、3#、5#、8#-11#住宅楼,S1#商业楼,项目位于开发区开泰街以东,开城街以西,海河路以北,总建筑面积82619.07m2。
经规划局、消防支队、人防办、地震局、住建局、行政审批局对该项目规划许可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后,各部门意见如下:
规划局:该项目相关设计文件初审合格。
消防支队:经初步技术审查,该项目总平面布局消防设计符合要求,经审查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当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19号令)第十五条的规定,该项目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报市消防支队设计备案抽查。
人防办:经审查,该项目报送的相关资料符合《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规定,予以通过。
地震局: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规定。
住建局:该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文件,已由沧州文勇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审查,并出具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该项目防雷装置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行政审批局:
一、该项目选址地表无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意选址。施工方在工程建设中,如发现地下有文化遗存,请时间与沧州市文物局联系,待文物保护工作完成后再行施工。
二、该项目绿化设计方案符合《河北省绿化条例》第二十四条款、第二十七条款之规定,决定予以通过。
根据联合审批部门出具的意见,该项目规划许可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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