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土地 > 正文

沧县要征地啦!涉及这六个村庄 面积约551亩

沧州政府网站  作者:小白  2018-01-02 16:42

[摘要] 近日,沧县国土资源局发布6则《征地告知书》。公开信息显示,本次征地共涉及纸房头乡纸房头村、纸房头乡古迹铺村、捷地乡曹庄子村、捷地乡捷地村、汪家铺乡于庄子村、风化店乡达子店村6个村庄共计36.7768公顷土地(约合551.652亩),开发用途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房天下讯:

近日,沧县国土资源局发布6则《征地告知书》。公开信息显示,本次征地共涉及纸房头乡纸房头村、纸房头乡古迹铺村、捷地乡曹庄子村、捷地乡捷地村、汪家铺乡于庄子村、风化店乡达子店村6个村庄共计36.7768公顷土地(约合551.652亩),开发用途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

以下为告知书全文:

征地 告 知 书

纸房头乡纸房头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沧州市南绕城公路项目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的土地,该宗地东至古迹铺村集体土地,西至沧州市西三环,南至纸房头村集体土地,北至纸房头村集体土地,面积约0.4152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省政府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沧州市沧县》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217.5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社保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沧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七年八月一日

征 地 告 知 书

纸房头乡古迹铺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沧州市南绕城公路项目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的土地,该宗地东至小朱庄村集体土地,西至纸房头村集体土地,南至古迹铺村集体土地,北至古迹铺村集体土地,面积约1.6625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省政府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沧州市沧县》Ⅰ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217.5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社保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沧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七年八月一日

征 地 告 知 书

捷地乡曹庄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沧州市南绕城公路项目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的土地,该宗地东至捷地村集体土地,西至万庄子村集体土地,南至曹庄子村集体土地,北至曹庄子村集体土地,面积约7.6646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省政府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沧州市沧县》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78.5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社保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沧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七年八月一日

征 地 告 知 书

捷地乡捷地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沧州市南绕城公路项目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的土地,该宗地东至捷地村集体土地,西至曹庄子村集体土地,南至捷地村集体土地,北至捷地村集体土地,面积约0.8876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省政府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沧州市沧县》Ⅱ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78.5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社保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沧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七年八月一日

征 地 告 知 书

汪家铺乡于庄子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沧州市南绕城公路项目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的土地,该宗地东至祝庄子村集体土地,西至宋官屯村集体土地,南至于庄子村集体土地,北至于庄子村集体土地,面积约14.8051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省政府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沧州市沧县》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06.5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社保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沧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七年八月一日

征 地 告 知 书

风化店乡达子店村及有关农户:

为了沧州市北绕城公路项目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拟征收你村位于村西的土地,该宗地东至达子店村集体用地,西至达子店村集体土地,南至永济路,北至达子店村集体土地,面积约11.7570公顷。依照城镇规划,开发用途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调查确认情况为准。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省政府冀政发[2015]28号)规定,拟征收土地位于沧州市沧县》Ⅳ区片,区片价标准为每公顷106.5万元。

安置途径为:1、货币安置。2、社保安置

如果对上述土地权属、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申请听证。

特此告知。

沧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七年八月一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土地

土地市场 找地神器

关注“土地情报”公众号

及时掌握实时土地市场动态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