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持续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近日,省住建厅、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入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房天下讯:
为持续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近日,省住建厅、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入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未取得营业执照或未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擅自从事房地产经纪服务的行为;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以及伪造合同的行为;
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的行为;
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的行为;
采取内部认购或雇人排队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以及通过炒卖房号非法牟利的行为;
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等行为;
诱导、唆使、协助交易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的行为;
提供或与其他机构合作提供首付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行为等。
通知提出,对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投诉以及媒体曝光的房地产中介违法违规行为,要真查真打、严查严打、狠查狠打。
对严重侵害群众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依法将其清出市场,涉嫌刑事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对花样翻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主动出击,露头就打,绝不姑息。
要严格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制度,在政府网站等媒体公示备案、未备案中介机构名单。
加快推进二手房交易网签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
从业人员实名服务
推行从业人员实名服务制度。
建立房源核验制度
建立房源核验制度,为房屋产权人、备案中介机构提供房源核验服务。
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健全完善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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