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沧政办字﹝2016﹞133号)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房天下讯:
各管理部(分中心)、机关各科室:
根据《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沧政办字﹝2016﹞133号)要求,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居民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至50%。
三、本通知自12月26日起执行,请各管理部(分中心)对外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6年12月19日
来源:沧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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