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全省住宅产业化工作的意见》(冀建房【2010】723)和《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住宅产业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冀建质〔2012〕330号)两个文件的指示精神,为积极配合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大力推进住宅全装修,实现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新建项目住宅全装修的目标标准。同时也是为了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内的装饰装修管理,并促进物业管理规范化制度的执行,以及为了完善装饰装修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更快、更好地推行诚信服务模式。沧州市物业管理协会和装饰协会面向全市每年征集装修惠民工程500套非毛坯样板房公益活动。
监督单位: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办单位:沧州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协会沧州市物业管理协会
活动对象:新交房或即将交房的业主。数量:每年500套
活动范围:沧州地区
活动时间:2014年10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活动组委会架构
名誉主任:张金明沧州市住建局调研员
丁跃升 沧州市住建局调研员
顾 问:何向东 沧州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科长
何桂英 沧州市住建局房屋安全管理科科科长
于国卿 沧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理事长
朱桂廷 沧州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协会会长
主 任:杨凤桐 沧州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
副主任:吴永铭 沧州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协会秘书长
陈志杰 沧州市住建局房改和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王景智 沧州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
刘 斌 沧州市装饰协会家装委主任
张广林 沧州市装饰协会建材委主任
一、活动内容:
一)活动推广本着先沧州市(区)后县(市),先抓试点后推广的原则进行;试点小区的选择采取物业管理协会指定和物业服务企业申报的方式进行。活动推广期间,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物业管理条例》、《住在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沧州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对装饰装修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活动推广本着重点关注居室的使用功能,限度提升空间利用率;在预算上引入透明装修的预算模式,采用分项报价与整体报价相结合的模式;施工上严格按照相关国家标准要求施工;监管上安排第三方监理部门进行工程质量全程监理和验收。
三)征集样板间要求:
对于所有申请通过样板间的工地,统一要求如下:
1.凡申请样板间的业主必须与协会签署《第三方监理合作协议》
2.样板间的工程质量要达到统一验收的标准。
3.要求有一定的设计含量(木工活要有)。
四)活动特色:(限样板房)
三大惠民保障体制
1、装修前的免费咨询、免费量房、免费设计方案、免费预算;
2、装修绿色环保建材家居产品零利润;
3、装修完毕后免费空气检测。
三层惠民监管体系
1、装饰协会家装工程监理部全程免费监理;
2、物业服务企业验收监管;
3、两大协会维权部门全程监督服务。
五)活动口号
优惠政策贴心服务
免费监理省心装饰
严格监督放心质量
二、活动目的
规范物业装饰管理,降低业主装修成本,推广绿色环保产品,弘扬诚信企业品牌、打破利益潜规则。
三、参与企业要求
凡是参与样板房推广活动的装饰行业企业必须按照以下活动程序进行申报,并接受物业管理协会和装饰协会的监督和试点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
1、取得由装饰协会颁发的《沧州市住宅装饰装修企业备案书》、《沧州市住宅装饰装修指定品牌备案书》和铭牌。
A、填写“沧州市住宅装饰装修企业登记备案表”;
B、在“沧州市装饰建材企业诚信承诺书”签字;
2、向装修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装修备案。
A、提交备案证书以及包括企业的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从业人员资格证等;
B、装饰装修方案;
C、签订《沧州市住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三方协议);
D、缴纳装修质量保证金:100平米以下1000元;100平米—
170平米2000元;170平米以上3000元。
E、取得物业服务企业颁发的《装修项目备案书》。
四、关于参与企业考核评选(仅限于样板房评选)
由装饰协会监理部监理员对基础工程每项考核打分(权重50%);
由家装业主对施工工程评议打分(权重10%);
由物业服务企业人员做最后验收打分(权重10%);
由物业管理协会和装饰协会组织专家专项评选打分(权重30%)。
评选说明:
本次活动评选采用百分制制度,每年年底根据每个样板房整个装修情况进行评选,每年一次。设计施工企业可根据施工情况择优报评。
1、监理员负责每项基础工程的监理与评分,对工程内在质量担负主要责任,所以他的权重;
2、家装业主对设计和施工的满意程度也是作为这次考核的一项重点内容,另外业主对监理的评判也是这次评分一项内容;
3、物业服务企业有着对施工方在装修期间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评判责任;
4、专家评议是从专业的角度来评判装修整个设计和施工情况。
专家组成:由两个协会行业内专家以及组织业主代表参加。
五、活动评优
1、试点小区可根据管理情况记入物业管理协会企业诚信档案。
2、可根据设计施工标准要求由装饰协会专家委员会评优并颁发专业等级证书。
3、家居建材商可根据服务标准要求由装饰协会评级委员会专业评优并颁发服务等级证书。
六、参与报名
1、试点小区报名:沧州市物业管理协会负责试点小区报名、筛选工作;
2、设计施工单位、家居建材商报名:沧州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负责设计施工单位、家居建材商报名工作。(另填备案表)
3、业主报名:沧州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协会负责业主报名工作。业主报名需填写表格,待活动组委会确定。(报名表见附件)
监督报名电话:
物管协会地址:沧州市住建局建业大厦1113室
咨询电话:0317—8698278
装饰协会地址:沧州市新华路45号(颐和装饰城二楼)
业主报名咨询电话:0317—5200772
企业报名QQ群:6208286
业主报名QQ群:31733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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