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9月28日将拍卖两宗位于高新区区的土地,土地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以及商服用地,拍卖地点为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八室,土地编号为GTP-2017-06和GTP-2017-10。
今天,沧州市行政审批局发布了《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公开信息显示,2018年9月28日将拍卖两宗位于高新区区的土地,土地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以及商服用地,拍卖地点为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八室,土地编号为GTP-2017-06和GTP-2017-10。
高新区近段时间以来土地出让的数量不多,这回一出场就玩了个新花样——实行“限地价、竞自持”方式出让。前者我们已经见到过好几次了,限地价就是指:对公开出让的商品住宅用地设定公证保密的限制地价,竞买人报价不超过限制地价的价高者得。
那自持又是啥意思?所谓自持指的是,开发商自己建了房子,但只能自己拿在手里,不能卖。地方有关部门对于处在自持期的这部分房产确权是只给开发商一张不动产证,即产权归属只能是开发商。
(地图标注仅供参考,不代表实际位置)
(地图标注仅供参考,不代表实际位置)
通常来讲,自持的土地一般会被用来建长租公寓、养老院、大型商圈之类的建筑,而上述两块土地的土地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商服用地,而且所占面积并不算大,小编猜想这两块地很有可能最后会建用于出租的房子,最终结果将是什么样,房天下沧州站会持续为您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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